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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4-05   点击数:

各系:

为进一步发掘在校大学生中自立自强、刻苦学习、勇于成才的先进典型,宣扬我院“艰苦奋斗、自强不息”的校园精神,树立以艰苦奋斗、自立自强为荣的价值观,激励学生勇于实践,不断创新,健康成长成才,特开展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公布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自强  自立  拼搏  进取

二、活动时间

201645日至201659

三、活动内容

在全院评选出校园“自强之星”5

四、报名事宜

(一)报名条件

1.在校生中曾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报名;

2.学习勤奋、成绩优异、热爱劳动、诚实守信;

3.自强自立、意志坚强、热爱生活、乐观向上,身处逆境自强不息;

4.尊老爱幼、孝敬长辈、团结同学、热心助人;

5.生活俭朴,积极自立或在压力、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,事迹突出。

(二)报名时间

201645日至2016418

 () 报名方式

采取学生个人申报、各系推荐的方式,各系按照要求推荐2-3名候选人(会计系3名,管理系3名,经济系3名,商务系3名,文法系2名,信息系2名)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1.系推荐

各系负责组织学生进行报名及初评工作,申报同学须填写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申报表,具体详实材料作为附件。各系参评材料(报名表、事迹材料)纸质版于418日前报送到学工部邱学亮老师处(南行政楼106办公室),电子版(包含ppt展示文件)发至382512223@QQ.com

2.候选人确定

我院将成立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审委员会;评审委员会依照评审要求对各系推荐的“自强之星”事迹进行评比打分,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将得分靠前的10人列为本次活动的候选人;并于4258:00281600通过“微经管”微信平台进行投票。

3.自强之星产生

十名候选人依次进行现场ppt展示(ppt时长不超过10分钟),综合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委打分以及候选人网络得票情况算出选手最终得分。其中网络得票数占20%,现场评委打分占80%,两者相加即为该候选人最终得分。按最终得分进行排名,前五名获“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荣誉称号。

注:现场展示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

六.评选要求

1.各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挖掘大学生自立自强,奋发成才的典型,树立广大学生身边的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,从而达到启发、教育、激励同学的目的。

2.各系要严格按照要求,认真组织评选,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事迹材料。

七、活动表彰

1、按照排名前五名同学将获得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2、对获得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荣誉称号的同学予以表彰,并给予3000元资助。

3、学院将通过思政网“尚贤笃行”、官方微信平台“微经管”多种形式宣传 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典型事迹,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。

附件1、2016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申请表

附件2、2016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分细则 

附件3、2016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现场展示评分标准 

 

学生工作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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